【财新网】一审开庭4个月后,西藏原党委书记吴英杰一审被判死缓。7月16日,北京三中院微信公众号通报称,该院以受贿罪判处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吴英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副主席,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