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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官到台盟领导 李钺锋敛财近亿元一审获刑无期

文|财新 冯华妹
发布于 2025年07月03日 18:47   更新于 2025年07月04日 11:12
李钺锋是台湾籍重庆人,人生经历多变而传奇。他是中共十八大后被查的最高级别民主党派领导人
7月3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李钺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67岁的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受贿一案落槌。7月3日,山西太原中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以受贿罪判处李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李钺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4年,李钺锋利用担任重庆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检察院副检察长,重庆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司法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9342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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