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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敛财1.21亿余元 湄公河“10·5案”专案组长刘跃进被判死缓

文|财新 冯华妹
2025年06月23日 17:33
官方通报曾指刘跃进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等
2025年6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跃进出庭受审。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一审开庭近三个月后,公安部原反恐专员刘跃进受贿案落槌,福建福州中院对刘跃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跃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6月23日,央视新闻发布此消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20年,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21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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